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0号)的规定,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: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,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、有效的医疗器械;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,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、有效的医疗器械;
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,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、有效的医疗器械。
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,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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